建國百年 彩繪臺灣 2011 台灣國展 油畫比賽簡章2011台灣國展油畫比賽簡章2011台灣國展油畫比賽送件表兼標籤2010.12.07修訂2011.02.09增訂一、宗旨: 慶賀台灣建國百年,並鼓勵文化藝術創作,透過油畫徵件比賽,彩繪臺灣 人、事、物、景之美。 二、主辦單位:台灣國展委員會 三、協辦單位: 中華民國文化資產發展協會、高雄漢王洲際飯店、墾丁天鵝湖Villa飯店 、  元和雅醫學美容聯合診所、世卡利鐘錶珠寶有限公司四、參賽主題:可展現台灣意涵之人.事.物.景之美為創作主題,並能表徵臺灣 新精神之作品.五、作品規定: 歡迎海內外,不分國籍.年齡.性別,更無統獨政黨之的全球愛好文化藝術者投件參賽.參賽作品每人限交一件,以正30~100號(F,P,M或正方型均可)之油畫為限,必須為本人創作並簽名之作品;曾在國內外公開競賽之展覽獲得入選或得奬之作品亦可參賽 。參賽作品不得有拷貝抄襲,如經證實為抄襲者及違反本簡章辦法任何規定者,取消參賽資格;已得奬者,取消得奬資格(奬位不予遞補),並回收已領取之奬勵。優選(含)以上之得奬作品,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且具有典藏及辦理展覽,印刷出版權等相關權利,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回或異議。凡投件參賽者視同遵守本簡章規定,不另訂協議其他未訂事項,主辦單位得在台灣國展網站 www.taiwanart.org.tw修正或增刪。六、評審方式: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知名學者、專業畫家,不分派別組成評審團,公開辦理初審、複審及決審,歡迎參賽者觀評。 (一)初審:就參賽者寄送之作品照片,評審之。 1.初審收件:參賽者請於2011年4月1日至4月10日止(以郵截為憑),將參賽作品拍成 8×10吋照片一張並將送件表兼標籤貼於背面,親送或掛號郵件寄至高雄市 鹽埕區七賢三路98號台灣國展委員會 收,初審資料概不退還。           2.入圍公告:初審入圍名單於2011年4月20日公告在台灣國展網站,請入圍者繳交原作複審。 (二)複.決審:依初審入選者繳交之原作,經由複審再決審公開計分,評審之.1.複審收件:參加複審之畫作,請於2011年4月25日至5月10日止,假日亦收件,將參賽作品原件送至台灣國展委員會,高雄市803鹽埕區七賢三路98號        電話+886-7-5313131.繳交時請裝裱框,背後加木板,以壓克力裝面,        從海外或離島投件之參賽作品,得免錶背裝框,以捲筒包裝妥適投件即可, 作品標籤表應填寫工整詳填各項資料並附上作品完成照之底片,正負片或光 碟均可,製作得奬專輯用,務求清晰,黏貼於原作背面左上角,送件時由主辦單位開具收件收執聯為憑,藉資賽後退件;貨運代送者,以貨運業者之簽 收單為收件憑證,本會不再開立收執聯.本會將於5月15日在本網站公告收 件結果,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閱.2.得奬公告:得奬名單於2011年5月25日在本網站公告得奬名單,請參賽者上網查閱。   3.保管責任: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負保管之責,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或運送 過程而致損害者,不在此限。  4.辦理退件:評審結果未獲奬者,照片或底片概不退還(請自行留底),並請於同年 6月1日至6月10日止,憑據到主辦單位領回作品,或可委由本會代叫 貨運,運費自付運費,逾限不負保管之責。         七、奬勵辦法:得奬作品頒贈奬金、奬狀及奬品第一名 一名 奬金新台幣參拾萬元、奬狀、典藏證書,2011台灣圖騰全鑽紀念錶 (南非天然鑽石,G Color,價值12萬元)、元和雅醫學美容診所醫美療程 (價值10萬元)、墾丁天鵝湖 Villa及高雄漢王洲際飯店總統套房各乙夜 (限本人使用)、2011得奬作品專輯十冊,金鑽米一百斤.第二名 一名 奬金新台幣壹拾伍萬元、奬狀、典藏證書,2011台灣圖騰全鑽紀念錶 (南非天然鑽石,G Color,價值12萬元)、 元和雅醫學美容診所醫美療程 (價值10萬元)、墾丁天鵝湖Villa及高雄漢王洲際飯店總統套房各乙夜 (限本人使用)、2011得奬作品專輯十冊,金鑽米五十斤.        第三名 一名 奬金新台幣壹拾萬元、奬狀、典藏證書,2011台灣圖騰全鑽紀念錶 (南非天然鑽石,G Color,價值12萬元)、元和雅醫學美容診所醫美療程 (價值10萬元)、墾丁天鵝湖 Villa及高雄漢王洲際飯店之總統套房各乙夜 (限本人使用)、2011得奬作品專輯十冊,金鑽米三十斤. 優 選 十五名 奬金新台幣肆萬元、奬狀、典藏證書,2011台灣圖騰紀念鑽錶 、 墾丁天鵝湖Villa湖別別墅親子套房與高雄漢王洲際飯店華夏親子套房 各乙夜(限本人使用)、2011得奬作品專輯十冊,金鑽米九斤.佳 作 若干名 奬狀、高雄漢王洲際飯店精緻套房乙夜(限本人使用)、得奬輯三冊 , 金鑽米三斤.     入圍奬繳交原件進行複審者,敬贈2011得奬專輯乙冊(製成後寄送)以上奬勵均贈品,不得兌現.優選(含)以上得奬者,本會推薦赴畫廊及玉山畫盟展售;連續三年獲得前三名者,敦聘為本會決策委員.八、頒奬事宜:得獎者由主辦單位以書函通知,得奬金額應稅,擇期舉辦頒奬活動;佳作(含)以上得奬者,均需親自出席頒奬典禮,否則只頒寄奬金,而無奬品.九、聯絡單位:台灣國展委員會 電話:+886-7-5212345 傳真:+886-7-5214264E-mail:khhuk@kingship.com.tw請下載:2011台灣國展油畫比賽送件表兼標籤
▌公 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