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旨 培育艺术家,厚植台湾文化艺术深根乡土,鼓励全球艺术创作者,以油彩诠释台湾之美,创造出表征台湾文化底蕴的原创油画作品,同时为得奖典藏作品进行专业鉴价,提供平台为艺术家衔接市场,扩大华人世界对台湾艺术的鉴赏。 参赛主题 以台湾的人、事、物、景为主题,参赛者须对台湾的历史、社会现状或未来想象,透过艺术表现对台湾文化、土地、人文与环境营造的思维与视野,并能表征台湾精神的作品。 评审方式 主办单位聘请不同区域及国别的艺术家、艺术理论学者、艺廊负责人等专业人士,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、复审作业。 初审系根据参赛作品照片评审,采投票计分制,逐轮晋级票选出入围复审之作品。 复审系根据参赛作品原作评审。评审将根据参赛主题,以作品之五个面向作为评比标准: (1)创意 (2)主题与内容 (3)氛围与意境 (4)构图与色彩 (5)技巧与笔触 采投票计分制,逐轮晋级票选出最优秀之得奖作品。 评审过程欢迎参赛者至现场隔线观评,唯不得干扰评审作业进行。 网络票选:为推广艺术与鼓励全民参与,复选作品收件完成后,主办单位将参赛作品公布在比赛网站上,进行网络投票,选出最高人气前三名作品。 作业时程 初审照片收件─3月1日至3月10日止 初审入围公告─3月25日 复审原作收件─4月11日至4月25日止 收件结果公告─5月1日 网络投票─5月上旬 得奖公告─5月20日 作品退件─5月25日至5月31日 领奖典礼─6月 注:作业时间如有更动,以主办单位通知为准,并实时于台湾艺术研究院网站公布。 奬励方式 第一名 壹名 奖金新台币肆拾万元 第二名 壹名 奖金新台币贰拾伍万元 第三名 壹名 奖金新台币壹拾伍万元 奖状、典藏证书、台湾艺术家证、得奖作品鉴价证明书、艺富网电子商场「百货型商城」免费使用2年、2016得奖作品专辑10册、中国评论月刊1年份、中国评论通讯社专访乙篇。 优 选 (三十名,视水平得增删) 奖金新台币陆万元 奖状、典藏证书、台湾艺术家证、得奖作品鉴价证明书、艺富网电子商场「百货型商城」免费使用2年、2016得奖作品专辑5册、中国评论月刊1年份、中国评论通讯社专访乙篇。 佳 作 若干名  奖状、艺富网电子商场「百货型商城」免费使用1年、2016得奖作品专辑3册、中国评论月刊1年份。 网络票选奖 三名 奖金新台币壹万元 奖状、艺富网电子商场「百货型商城」免费使用1年、2016得奖作品专辑3册、中国评论月刊1年份。 入 围 缴交原件进行复审者,致赠2016得奖作品专辑乙册。 荣 誉 连续获得前三名者,聘为台湾艺术研究院院士。 参赛规定 1.欢迎全球各地艺术创作者投件参赛,风格与画派不拘。 2.作品规格:依画心为准,作品可采公分制长100~227公分,宽100~227公分为限,亦可采号数制即50号至150号(F、P、M、S),均可采并板形式呈现。 3.创作素材以油画为主,必须如实创作于画布上,不可使用大图输出再加工。为确保油画比赛的公平性,入围复决审之作品,在评审作业前,评审委员得拆除画框,使用专业高科技仪器检测作品是否为大图输出再加工完成。作品若检测属实为大图输出再加工,经评审委员会召集人报请主办单位遴选之监察长同意后,当场撤销比赛资格。 4.每人限缴一件,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并于正面签名之作品。 5.参赛作品不限年代、曾在任何国家获得其他美展竞赛、奖项之作品亦可参赛,唯参赛者须能提供拥有版权之作品原件参赛。 6.参赛作品如有拷贝抄袭、共同创作、代笔、侵害他人著作权或违反本简章任何规定者,取消参赛资格;已获奖者亦同,将收回已领取之奖励,奖位不再递补,参赛者对本赛事展览之审查方式、作品陈列及画册编印方式,不提出异议;若因上述情事产生相关著作权纠纷,参赛者应负相关赔偿及责任。 7.优选(含)以上之得奖作品之所有权及著作财产权归至主办单位所有,得运用典藏之得奖作品进行美术教育、推广宣传、研究、展览、租赁、销售、拍卖、赠与、相关文创品制作等功能,并得再授权予第三人利用,不受时间、地域、次数及方式之限制,且不得要求返还或撤回,包括但不限于:重制权、编辑权、改作权、散布权、出租权、公开上映权、公开口述权、公开演出权、公开展示权、公开传输权、公开播送权、相关文宣品与衍生商品之发行及贩卖、录制相关影音成果并公开播送。得奖者承诺不对主办单位或经其同意利用作品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权。 8.参赛者于作品数据表填写之个人简历数据、创作理念、作品图文件等,同意授权主办单位及本活动相关印刷、网站等宣传推广使用。 9.凡投件参赛者,均同意遵守本简章各项规定,如有未尽事宜,主办单位得在官方网站(cn.taiwanart.org.tw)公布修正补充之。 初 审 请将参赛作品拍成8×10吋完整全貌之正面照片1张,可另附上作品局部或特写1至2张照片供参审,连同填写完整之送件表与参赛照片寄送。以邮寄参赛者:依例初审数据概不退还,主办单位亦不使用。以电子邮件参赛者:由主办单位将作品的电子图文件送印为8X10吋照片以供评审,请参赛者确认送件的电子图文件之分辨率与送印质量,避免权益受损。 收件日期 2016年3月1日至3月10日止(以邮戳为凭) 收件方式 挂号邮寄:台湾高雄市苓雅区四维四路2号3楼 「台湾艺术研究院 2016台湾之美油画比赛」收 电邮缴交:请将作品照片(以JPG图档,300dpi,不超过5MB)及作品数据表之电子文件 E-MAIL至:info@artcci.com.tw 注明:2016台湾之美油画比赛-参赛者姓名 入围公告 初审入围名单于2016年3月25日公告在台湾艺术研究院网站并专函通知,复请入围者缴交原作进行复审。 复、决审 收件日期 2016年4月11日至4月25日止(每日上午8点至晚上8点) 收件地址 803台湾高雄市盐埕区七贤三路98号(高雄汉王洲际饭店) 作品包装方式 1.请将复审作品卷标表贴于包装外箱左上方,参赛者照片、作品照片光盘、送件表、亲签之参赛保证书等数据放入信封内,信封贴于包装外箱(勿黏贴于箱内画作上)一并寄给主办单位。作品尺寸长x宽大于130×162公分即100号(含)以上,缴交时请装裱框,背后加木板,正面得不加压克力;未满130×162公分,必装裱框,并以压克力装面,避免受损。 台湾离岛及海外之参赛作品,请勿裱褙及装框,以卷筒包装投件即可,否则进出口报关手续繁杂,恐影响送件时间。 2.参赛作品切勿在颜料未干的情况下进行包装,以免包材或压克力在运送过程中因挤压而黏贴于画布上,造成作品损害,主办单位恕不赔偿。 3.复决审原作送件,为免作品在运送过程遭受破坏,请务必以纸箱包装妥适。 保险 1.当复审参赛作品寄达主办单位后,由主办单位负担投保费用,保险期间自收件日起至退件截止日止,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,或因作品材质脆弱、作品未标示开箱图标、未用纸箱包装,导致作品于装卸时受损,主办单位不负赔偿之责。 2.参赛作品保险请参赛者视需要自行加保,作品于运送期间损坏、遗失等主办单位概不负责,请参赛者注意加强包装,避免交运时损害。 退送件方式 1.当复审参赛作品寄达主办单位后,由主办单位负担投保费用,保险期间自收件日起至退件截止日止,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,或因作品材质脆弱、作品未标示开箱图标、未用纸箱包装,导致作品于装卸时受损,主办单位不负赔偿之责。 2.参赛作品保险请参赛者视需要自行加保,作品于运送期间损坏、遗失等主办单位概不负责,请参赛者注意加强包装,避免交运时损害。 退件方式 1.送件时由主办单位开具收件收执联予参赛者,藉资赛后退件;货运代送者,以货运业者之签收单为收件凭证,不另开立收执联。 2.评审结果未获奖作品,办理退件,照片光盘不退还,请自行留底,并于2016年5月25日至5月31日止,持凭据到复决审收件处领回作品,或委由主办单位代请货运送回,唯需自付运费,逾限恕难负保管之责。 得奖典藏作品鉴价 主办单位将敦聘艺术家、艺术学者、画廊经理人、收藏家、金融界等专业人士,组成鉴价委员会,针对得奖典藏作品之创作表现、艺术家学经历与既有市场行情等,进行综合判断,订定该作品之市场行情建议,颁予「艺术品鉴价证明书」。 颁奖事宜 1.主办单位将在官方网站公告并书函通知得奖者,得奖金额应税,择期举办颁奖及展览活动。 2.海外得奖者来台参加颁奖活动,主办单位免费提供得奖者住宿高雄汉王洲际饭店双人房二晚,请预先通知主办单位,以便订房。 官方网站 台湾艺术研究院http://cn.taiwanart.org.tw 联络方式 台湾艺术研究院、台湾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:台湾 高雄市苓雅区四维四路2号3楼 电话:+886-7-5315858   传真:+886-7-5315151   E-mail:info@artcci.com.tw 台湾艺术研究院http://cn.taiwanart.org.tw   艺富网http://artrich.tw 主办单位 台湾艺术研究院、台湾之美委员会、台湾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中国评论通讯社、南台湾文化艺术网、厦门宏宝斋画院、南台湾观光产业联盟、高雄汉王洲际饭店、垦丁天鹅湖湖畔别墅饭店、苗栗锦水温泉饭店 附件下載 臺灣藝術研究院2016台灣之美油畫比賽簡章(word檔) 臺灣藝術研究院2016台灣之美油畫比賽簡章(PDF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