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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宗旨: 透過油畫徵件比賽,鼓勵文化藝術創作,以展現台灣人、事、物、景之美。 二、指導單位: 行政院、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、行政院僑務委員會 三、主辦單位: 台灣國展委員會 四、協辦單位: 高雄漢王洲際飯店、墾丁天鵝湖Villa Resort、苗栗泰安錦水溫泉飯店、中華民國文化資產發展協會、田甲興業(股)公司、建吉企業有限公司、世卡利鐘錶珠寶有限公司、高雄榮民總醫院、元和雅醫學美容聯合診所 五、參賽主題: 可展現台灣意涵之人、事、物、景為創作主題,並能確切代表台灣精神之作品。 六、作品規定:
七、參賽作品收件及評審方式: 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、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初審、複審、決審。 ※初選:就參賽人寄送作品資料,評審之。
(2)參加複選之畫作繳交時請裝裱,背後加木板,以壓克力玻璃裝面,作品標籤應填寫工整,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上
1. 得奬作品頒贈奬金、奬狀及奬品以資鼓勵
九、頒奬事宜: 得獎者由主辦單位以書面通知,得奬金額應稅,並擇期隆重表揚。 十、聯絡單位: 相關資訊請閱www.taiwanart.org.tw。電話:886-7-5212345 傳真:886-7-5214264 E-mail:khhuk@kingship.com.tw 2008台灣國展油畫比賽簡章報名表 |